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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的韩国认证法规将于2017年1月28日正式生效。新法规对电子电气产品认证总则做出改动。
1. 电器用品和工产品管理法合并为 “电器用品及生活用品安全管理法”。
2. 引入针对一次性出口(生产)的产品的认证制度——无需验厂,做完测试后可出证
安全认证产品的验厂 | |
现在 | 2017年1月28日 之后 |
需要进行验厂 | 客户可以选择不进行验厂 |
但是会有一些要求与限制: 样品仍然需要进行测试;证书为批次有效,且一次最多出口 100 件产品;KC 证书需由韩国进口商提出申请。
3. 常规年检周期
常规年检 | |
现在 | 2017年1月28日 之后 |
每年需做一次验厂 | 如果符合条件,每两年进行一次验厂 |
4. 废除安全确认申告证明书的有效期
安全确认证书有效期 | |
现在 | 2017年1月28日 之后 |
依据产品不同分别为 5 到 10 年有效期 | 证书不再有有效期 |
5. 新设供应商符合性确认对象申告制度
供应商符合性确认产品 | |
现在 | 2017年1月28日 之后 |
客户持 KC 报告和 DOC 即可出货和销售 | 韩国进口商需进行产品申告(在韩国产品安全协会 KPSA 进行注册) |
6.进口商可以当安全认证持证人
安全认证持证人 | |
现在 | 2017年1月28日 之后 |
只有工厂可以当持证人 | 工厂或者进口商都可以当持证人 |
7.已经获得 KS 认证的产品也要获得 KC 认证
KS 认证 | |
现在 | 2017年1月28日 之后 |
工厂获得 KS 认证之后可以出货 | 工厂获得 KS 认证之后仍需先申请产品的 KC 证书才能出货 |
8. 通过网络销售时,必须标记认证信息
网络销售产品 | |
现在 | 2017年1月28日 之后 |
缺乏管控 | 产品获得 KC 认证之后才允许在网络销售 |
9.自愿认证制度的废除
KC 自愿认证 | |
现在 | 2017年1月28日 之后 |
不在 KC 管控列表的产品可以申请 KC 认证 | 不在 KC 管控列表的产品不得申请 KC 认证 |